本報訊 中國證監會副主席莊心一日前在 “中國證券市場投資者保護制度發展與完善”國際研討會上表示☁↟│,近幾年證券公司綜合治理☁↟│,不僅徹底化解了證券公司歷史累積的風險☁↟│,還改革完善了一系列基礎性制度☁↟│,形成了證券公司常規狀態下的監管制度☁↟│,以及證券公司經營失敗狀態下的處置規則☁↟│,充分體現了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的宗旨·☁。
他指出☁↟│,投資者保護是一項系統工程·☁。我國對投資者的保護主要體現在證券監管各項相互配套的制度☁·│☁▩、政策和措施當中·☁。透過總結證券公司綜合治理的經驗☁↟│,目前在證券公司監管工作中已形成了六方面相互配套的投資者保護制度·☁。
一是以誠信與資質為標準的市場準入制度·☁。建立和完善包括機構設定☁·│☁▩、業務牌照☁·│☁▩、從業人員特別是高階管理人員在內的市場準入制度☁↟│,透過行政許可把好准入關☁↟│,防範不良機構和人員進入證券市場·☁。
二是以第三方存(託)管為基礎的客戶資產保護制度·☁。在賬戶規範的基礎上☁↟│,實施了對經紀業務客戶交易結算資金由商業銀行第三方存管☁↟│,對經紀業務客戶證券由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存管☁↟│,對資產管理業務的客戶資金和證券由第三方託管的客戶資產保護制度☁↟│,在制度上保證客戶資產不被挪☁·│☁▩、不敢挪☁·│☁▩、不能挪☁↟│,從根本上確立了客戶資產安全保障機制·☁。
三是以資訊真實透明為目標的資訊公開披露制度·☁。證券公司資訊公開披露制度要求所有證券公司實行基本資訊公示和財務資訊公開披露·☁。透過現場檢查和非現場檢查☁·│☁▩、行政監督☁·│☁▩、年報審計等多種手段和措施☁↟│,確保證券公司披露資訊真實完整☁↟│,將資訊強制性披露與自主性披露結合起來☁↟│,提高證券公司經營活動和財務狀況的透明度☁↟│,有助於投資者瞭解證券中介機構的狀況及其變化☁↟│,在自主識別機構風險的基礎上選擇證券公司☁↟│,並加強對證券公司的監督·☁。
四是以淨資本為核心的經營風險控制制度·☁。在日常監管中☁↟│,以資本充足為監管重點☁↟│,加強對證券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生成過程的檢查☁↟│,透過建立監控系統加強風險控制指標的實時監控和預警☁↟│,並對風險控制指標不符合規定的公司及時採取相應的監管措施☁↟│,促使證券公司各項控制指標持續達標·☁。同時☁↟│,以證券公司風險管理能力為基礎☁↟│,以財務狀況和合規程度為依據☁↟│,對證券公司進行分類監管☁↟│,促使證券公司不斷完善和深化內部風險控制機制☁↟│,降低經營失敗風險☁↟│,最大限度保護投資者利益不受侵害·☁。
五是以風險提示為主要內容的投資者教育制度·☁。在證券公司營銷活動中☁↟│,正逐步建立以誠實推介☁·│☁▩、風險提示為主要內容的投資者教育制度·☁。要求證券公司從事營銷業務☁↟│,事先應充分了解客戶的身份☁·│☁▩、財產與收入狀況☁·│☁▩、證券投資經驗和風險偏好☁↟│,並根據客戶的情況推薦適當的產品和服務·☁。
六是以“依法清償☁·│☁▩、適當收購”為原則的投資者補償制度·☁。事後補償是證券公司經營失敗後保護投資者權益的一項重要措施·☁。2005年投資者保護基金成立☁↟│,標誌證券公司風險處置由國家收購向透過證券市場自身積累化解風險過渡☁↟│,市場化的風險處置長效機制開始建立·☁。
莊心一表示☁↟│,透過建立和實行上述制度☁↟│,證券公司監管中投資者保護措施全面強化☁↟│,客戶權益受非法侵害的可能性明顯降低·☁。但是☁↟│,建立和完善適合中國資本市場發展的證券投資者保護制度是一項系統性工程☁↟│,具有長期性和艱鉅性·☁。中國證監會將繼續將“保護投資者權益”作為監管工作的重中之重,進一步完善相關法律☁·│☁▩、法規體系建設☁↟│,推動中國證券市場投資者保護制度的逐漸完善·☁。